为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人才培养改革,根据《北京理工大学“书院制”育人工作实施方案》(北理工发〔2019〕17号)《北京理工大学“三全育人”导师制实施细则》(学工〔2019〕69号)《北京理工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育导师工作的补充细则》(学工〔2022〕23号)等相关工作要求,继续推行“三全育人”导师制,落实“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工作。现启动睿信书院、徐特立书院2024-2025学年“三全育人”导师推荐聘任工作,为2024级本科生选聘“三全育人”导师(以下简称“三全导师”),面向信息与电子学院各位老师发布报名通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名称及数量(睿信书院、徐特立书院)
新生班主任(学育导师组组长),预计招聘11名。
学育导师,预计招聘42名(含11名班主任)。
二、岗位职责
学育导师是学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重要力量,与其他类型的“三全育人”导师、辅导员、班主任(学育导师组组长)一起构成了学校人才培养支撑体系。学育导师应根据个人所长,工作尽可能涵盖学生在校期间身心成长过程中的思想引导、学业辅导、创新创业、发展指导、心理发展和情感激励等各个方面;尤其是在学生刚入大学的过渡适应期、专业确认前期、每学期选课前期、学业压力期、职业生涯规划迷茫期等重要的时间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导学活动,全过程陪伴学生成长,满足学生个性化、多元化的成长需求。学育导师应建立起与所负责学生及家长的日常沟通渠道,每月组织和参加学生活动不少于1次。开展导学的形式可以是“一对一”,也可以是“一对多”,可以结合学生各阶段的需求,按照但不限于如下形式开展:
1.一次导学互动交流。每月和负责的每名学生以谈心谈话、下午茶、午餐会等方式进行1次导学互动交流,可以协同辅导员、学生家长一起,充分了解学生动态、掌握学生思想、关注学生发展。
2.一次社会实践活动。带领负责的学生走访一次校外企业、参加一次志愿服务、开展一次社会实践等,加强实践育人。
3.一次艺术文化熏陶。带领负责的学生听一场音乐会、观看一场电影、参观一处风景名胜、参观一次博物馆或美术馆,开展一次春游、秋游或郊游等,加强人文素养教育,帮助学生拓宽视野、舒缓心情。
4.一次校史校情学习。带领负责的学生集体看一次升国旗仪式,参观一次校史馆,组织一次校史“故事会”,开展一次传承北理工精神大讨论等,加强学生的思想引领、荣校爱校教育。
5.一次学术科研活动。组织负责的学生参加课题组组会,参观实验室,指导学生参加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或学科竞赛等,加强学术引领和学业辅导。
6.一次集体团建活动。组织负责的学生开展座谈交流,也可以在学校食堂、校园、校外就餐场所或家中等进行集体聚餐,加强交流互动。
三、岗位要求及激励政策
本次招聘的范围是信息与电子学院专业教师,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爱岗敬业、工作认真负责;
(2)了解学校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3)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中青年教师;
(4)主要通过各种形式的师生导学活动,加强学生思想引领、学业指导、创新思维、能力培养和生涯规划等,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强化行为养成、拓宽视野和活跃思维,协同辅导员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及时发现处置学生危机事件。
(5)原则上,学育导师至多同时担任两个年级的导师。1人不能同时担任2个及以上班级的学育导师组组长。
(6)学育导师组组长(班主任)原则上任期为4年,如有特殊原因无法继续担任,须至少完成整学年的工作,提前由个人提出申请,其所在单位和相关书院审核后报学生工作部批准。
(7)学育导师组组长(班主任)津贴根据各书院发放办法进行发放,岗位补贴基准为每岗每月500元,每学期发放5个月;对于所负责班级人数少于15人的,按70%发放。
(8)所有担任学育导师的老师,年终将根据职责完成情况计入信息与电子学院当年年底绩效考核公共服务时长0-20分。所有担任学育导师组长(班主任)的老师,年终将根据职责完成情况计入信息与电子学院当年年底绩效考核公共服务时长0-40分。
四、报名要求
请有意参聘者于2024年7月15日填写问卷https://www.wjx.cn/vm/YjABG7H.aspx,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报名情况综合考量酌情聘用。
联系人:郑舟,联系电话:13488687523。
信息与电子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7月3日